发布时间:2019-12-30 浏览次数:
【噬虎之兽,知爱己子】(雅)
[书证]《资治通鉴・宋纪明帝泰始七年论》:“夫噬虎之兽,知爱己子;搏狸之鸟,非护异巢。太宗保字螟蛉,剿拉同气,既迷在原之天属,未识父子之自然。”
[释义]噬:咬,吞。能吞噬猛虎的兽,那是兽类最凶猛的,但也知爱护自己的幼子。指从人到兽,没有母亲不爱护自己的儿子的。这是天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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